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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民政部:将“养老服务师”纳入新职业

2026年3月7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民生主题记者会上,民政部部长陆治原正式宣布,将“养老服务师”纳入新职业

这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系统化的人才培养和职业认定,解决养老服务人才短缺问题,提升专业服务质量。

政策背景:配套文件先行发布

“养老服务师”纳入新职业并非孤立决策,其政策基础是2025年3月13日由民政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

该文件明确提出“根据养老服务领域职业结构变化,及时研究申报新职业新工种”,为本次新职业的纳入提供了制度准备。

核心制度:“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序列

根据上述《实施意见》,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将建立完整的职业发展通道,形成从低到高的“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

序号 级别名称 基本定位
1 学徒工 能够基本完成本职业某一方面的主要工作
2 初级工 能够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常规工作
3 中级工 能熟练完成常规工作,并能处理技术较复杂的工作
4 高级工 能完成复杂工作,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指导培训初、中级工
5 技师 掌握关键技术,能解决技术或工艺难题,有技术管理能力
6 高级技师 能处理高难度技术问题,在技术攻关和工艺革新方面有创新
7 特级技师 企业高技能领军人才,精通关键技术,在技能人才梯队培养上作出突出贡献
8 首席技师 地方或行业企业高技能领军人才,为国家重大技术攻关等作出突出贡献

配套措施与人才激励

为推动政策落地,相关部门还配套了以下措施:

  • 技能培训与补贴:2026年将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其中康养服务是重点专项培训之一,补贴性培训目标达1000万人次以上

  • 养老服务消费补贴:2026年起向中度以上失能老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券,目前累计核销17.2亿元,惠及89.2万老年人

  • 职业发展与待遇:鼓励用人单位将职业技能等级作为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增幅不低于本单位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 人才贯通发展: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相关职称评审,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搭建两类人才成长“立交桥”


发展目标:到“十五五”末,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占比达到80%以上,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其他养老服务技能人才数量显著提升。